视频监控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xfzyc—2017-03-05
河南新飞专用汽车有限责任企业现对企业视频监控进行公开正式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领取标书进行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硬盘录像机及摄像头必须保证与监控平台兼容,互联互通。设备具体品牌和型号必须符合。
2、确保监控录像能够接到四楼信息中心,保证摄像头主码流视频清晰,不能有任何卡顿现象延迟不能超过1秒,保卫部门岗通过安装客户端同步接收监控视频。
3、存储录像时间:必须为任意一个接入的摄像头保持一个月,并且录制质量为720P效果以上。
4、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条件下,其安装高度:室内离地面不宜低于2.5米;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米,厂区内原则地埋施工。
5、监控摄像头及其配套装置,如镜头,防护罩,支架,雨刷等,安装应牢固,运转灵活,注意防破坏,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6、光纤按要求每个车间预留不少于2芯。
7、所有监控设备必须集中供电,电源主干线采用RVV3*2.5平方,电源分支线采用RVV2*1.5平方,室外分支线采用RVV3*1.5线缆,外露部分必须用软管保护。在强电磁干扰环境下,监控摄像头安装应与地绝缘隔离。
8、室外监控接地要求:接地电阻≤10Ω室外摄像机前后端应加装防雷器,保护各种来自信号传输线的感应雷击和浪涌电压带来的危害。
9、从监控室出来光纤直接到摄像头,光纤与摄像头中间只允许接光纤收发器,不允许在接任何其它设备,减少故障点。
10、负责监控的网络连接安装及调试。硬盘录像机的通道名称必须能够在监控中心规则保持一致。
11、摄像头必须支撑宽动态,红外距离不低于80米。
12、工程布局图见附件1,投标单位如有其他更合适的建议,请在提前与招标企业沟通。
二、品牌及施工要求
1、硬盘录像机及摄像头优先品牌为大华,其次为海康,并且为工业级别设备。
2、承接此项目者,禁止将此项目转他人进行分包。
3、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施工,如果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施工及保修期间如遇我企业网络构架调整,必须协助我企业完成网络调整,确保审批监控正常使用为止。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标准。
2、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设备技术要求。
五、报价及质保情况:
1、投标报价:报价为含税(17%增值税)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的价格。
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一周内付90%(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余10%质保金,一年后设备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3、保修:硬盘录像机保修3年,其它所有设备质保2年。
六、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看原件。
2、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详细说明见后文投标须知。
七、监督条款:
1、与招标有关费用一律由企业计划财务部统一收缴,个人不得代为收取。
2、招标方人员在招标过程中,不得谋取不当利益,投标方有权举报。
3、如有证据证明或者认为投标方及其工作人员通过贿赂等行为从招标方谋取利益,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要求按照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赔偿。
4、招标方人员收取投标方贿赂达100元以上的,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0373-5119892(郭女士)
八、其它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7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河南省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一街339号
河南新飞专用汽车有限责任企业(企管部)
企业网站/
投标联系人:孙芳芳 电话:0373-5066585
技术咨询:刘战胜 电话:0373-5119911
传真:0373-5119859 邮箱:xfzqsff@163.com
邮编: 453000 银行:中行新分 帐号:254602157802